癌友家庭扶助

育田癌友家庭扶助辦法

113年癌友家庭扶助 即日起開始收件 至11/30止

當罹患癌症時,癌友將同時面臨治療、工作、經濟等問題,因無法工作導致收入短缺;房租、就醫交通、孝親與教養等必要支出造成的經濟壓力;因腫瘤影響或治療副作用導致吞嚥與進食困難,面臨營養不良嚴重問題。為使癌症病友能夠緩解經濟困難,與獲得良好營養補給,育田基金會施行「癌友家庭扶助」,提供經濟與營養品協助。

◎扶助對象:

  • 癌症病友:罹患癌症,初診或復發6個月內,持續接受手術、放療、化療等積極治療行為;或是已接受安寧照護者6個月內者。
  • 經濟弱勢:因罹癌致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罹癌者為家中主要經濟來源者;或因罹癌導致家庭有收入減少情形,經濟弱勢條件如下:
    • 癌友具有低收、中低收入戶資格。
    • 若無低收、中低收身分者,則家庭實際支出需大於實際收入,且家庭動產不得超過14萬元,若擁有房屋僅限一棟自住需求。
  • 營養品:須以半流質、流質飲食,或是置有管路灌食之癌友。

◎非本會補助對象:

  • 入住機構(療養院、醫院安置…等)、已申請看護或已死亡者
  • 醫療相關費用(住院費、輔具費用、自費藥物…等)
  • 轉介對象已往生者

◎補助項目:

  • 經濟協助:

    經本會社工以治療期程、經濟條件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後,實有經濟困難者,提供經濟協助,補助額度由本會評估,將以單次或是分次補助,每名癌友每年補助至多新台幣三萬元為限。

  • 營養品補助

    將視癌友實際營養品需求狀況,提供癌友營養品補助,補助數量與時程,將由本會社工評估後核發,補助上限每月至多提供八箱、每年至多提供三個月。

  • 每位癌友當年度僅能申請一次補助,每戶案家(三等親內)最多補助兩名癌友。
  • 本會不予補助醫療費、養護機構費、看護費、輔具支出費用等。

◎扶助地區全國及離島地區

◎申請方式:

單位轉介

透過下列各單位專業人員評估後,填妥「本會轉介表」,經當事者同意簽名後,將轉介表與相關證明文件,以傳真郵寄方式轉介本會服務中心,並來電確認轉介表是否已寄達。

  • 癌友就醫之醫院社工、癌症資源中心專業人員
  • 實際居住地之政府社會局處及所屬福利服務中心[1]社工人員
  • 社福團體社工人員
  • 轉介單位社工,若無開案協助癌友者,本會恕不接受轉介
  • 不開放民眾自行申請

*福利服務中心泛指:家庭福利服務中心、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單親、老人、身心障礙、少年及新移民福利服務中心,以及各項政府委辦福利服務方案之委辦社福團體ex.家暴、高風險…等

◎申請檢附文件:
      必須檢附文件

  • 本會轉介表
  • 近三個月內之全戶人口戶籍謄本戶口名簿影本
  • 近一年全戶人口完稅之綜合所得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財產歸屬資料低收/中低收戶證明(低收證明與財稅證明二擇一)
  • 癌症醫療診斷證明書
  • 營養需求說明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政府補助核定公文(ex.急難救助、弱勢兒少)
  • 身障證明影本等

*免附死亡證明書或醫療費用收據

◎轉介資訊:

連絡電話:03-328-5188#114、116;傳真電話:03-328-7258

郵寄地址:33376桃園市龜山區文東五街37巷37號2樓 育田基金會

(請將轉介單寄至桃園總會,爾後將由社工聯繫評估)

◎表單下載:

育田基金會-癌友扶助辦法
單位轉介表  WORD   PDF

*若您仍無法成功下載,點進連結至google雲端硬碟

◎聯絡資訊

總會
電話:03-328-5188
傳真:03-328-7258
地址:33367桃園市龜山區文東五街37巷37號2樓

東區辦事處
電話:03-863-0007
傳真:03-863-0017
地址:970013 花蓮縣花蓮市國威里035鄰自由街150號三樓之5